2024-05-22 17:57:49 | 言晓网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共开设24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018
3.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办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同新路1号,石家庄医专行政办公楼一楼108房间。
三、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四、机构设置
1.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处是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五、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专业与学费
2022年我校开设24个专业,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护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助产、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心理咨询、药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奖助学措施
学校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八、录取原则
1.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各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学期间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外语口试,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专业录取:“院校+专业”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按照“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院校”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按照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
4.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6.生源地为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科目执行。
7.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1—82517600、82517700
招生章程网址: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实习就业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众号”功能,搜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并“关注”。
十一、本章程由招生实习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河北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是以本科为主教育,同时兼专科教育,该校现面向全国开始招生工作了,具体内容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河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河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39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东海路209号(唐山校区)
第七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学历证书内容: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河北科技学院简介:
河北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备案国标代码为13391(教育部教发函[2011]96号)。学校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医多学科协调发展,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我校始建于1991年,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7年被批准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下设: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教学单位,现开设本、专科专业60多个,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河北科技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言晓网
第十三条 调档比例: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具体以各省(市、区)要求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在提档和录取时均执行相关省份(市、区)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不设志愿、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六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 对于非高考改革的省(市、区):文史类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理工类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2. 对于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区):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3.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的予以退档处理。
(二)内蒙古考生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统考录取原则:我校美术类、舞蹈类(省统考、联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相关艺术类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当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达到各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较高者,如果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在校务会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河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1800元/年/生。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东海路209号
电话:0315-8810555、8810777
邮编:063200
电子邮箱:kejizhaoban@
学校网址: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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