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1 13:55:15 | 言晓网
2022年 贵州 健康职业学院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学校简介: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是西南地区首家、贵州省唯一以“健康”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医、护、药、养和大健康管理与服务为主要办学方向, 努力 向社会输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全力为健康中国服务,在校生规模12000余人, 毕业生 就业率 达95%。
学校占地面积千余亩,交通便利,办学条件优越,教学及生活设施一流,所有室内设施均装有中央空调,学生寝室均接入千兆宽带,教学区域wifi全覆盖,为学子提供优越、舒适的 学习 和生活环境。
学校构建产教融合的多元化办学模式,拥有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系教育部批准的全国“1+X”失智老年人照护、幼儿照护 证书 试点院校,与多家公立医院、本科院校和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毕业 生 就业 及深造前景广阔。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省 高考 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考我校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同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一起来校参加全日制学习)。
二、身体健康条件
(一)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医学类专业的工作需要,凡有色盲、色弱、聋哑、肢体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等的学生,请谨慎报考。
(四) 新生 入校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 志愿 填报:2022年3月14日09∶00 至3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 专业目录 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填报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志愿和专业志愿(我校代码:0023)。
第二次志愿填报:2022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填报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志愿和专业志愿(我校代码:0023)(若我校第一次已录满,则无第二次志愿填报)。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及录取成绩计算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 书 ”。达到此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二)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
我校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2.职业技能测试。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外三科总成绩(百分制折算)×50%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退役军人、企业员工等人员实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试科目: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二)中职毕业生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时间:2022年3月6日 上午 09∶00—11:30。
考试地点: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试,考试地点请关注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2.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 09∶00—17:00。
考试地点: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第六章 录取原则 言晓网
第十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报考我校可免试进入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报考我校由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及我校官网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除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外,还设校级奖学金政策,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已建成中央、省、市、学校、社会“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严格落实“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着力为实现贫困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提供优质的资助服务,更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资助保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老师,何老师,陈老师
电话:0856-5218571、5218693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邮编:554300
学校官网:www.gzjkzy.com
学校微信公众号: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微校园
学校2022年分类招生QQ群
群号:710094494
2022年 贵州 中 医药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大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是贵州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条 学校代码:415201066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 研究生 、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 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校分为甲秀校区及花溪校区。甲秀校区位于贵阳市市东路50号;花溪校区位于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委员会 (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少数 民族 预科、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
三、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一批次本科、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具体根据各地 考试 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四、大类专业招生
第七条 中药学类(药学院):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其余所有专业不参加大类招生。
第八条 分流细则请参见贵州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贵州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
五、录取规则
第九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
第十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 校招 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录取 新生 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三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 志愿 顺序依次录取,若遇考生 高考 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三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只在省内招生,属于国家免费医学生,并且只招收文科考生。
第十六条 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班)
学校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7〕4号)政策支持下开设“5+3”一体化培养班,“5+3”一体化培养班以国医大师刘尚义教授的名字命名为尚义班。模式主要在于推动临床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操作的规范化培养。严格临床教学与 实习 管理,本科教育阶段临床通科实习要注重学生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能力培养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注重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培养。优先将“5+3”一体化培养班的学生安排在附属医院进行临床通科实习和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多维度导师制,注重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强化,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的学生给与黄牌,本科五年阶段累计三次黄牌者,不能进入三年研究生培养阶段。)
第十七条 中医学(卓越中医师班)
学校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政策支持下开设卓越中医师班。卓越中医师班以贵州中医药大学(原贵阳中医学院)创始人之一,著名伤寒大家袁家玑教授的名字命名。以提高学生中医临床胜任力的目标,以实践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抓手,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体系及特色课程等,实现从“课堂到临床”全方位教育模式改革,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双导师制,尤其是设立中医师承导师,强化中医经典学习,重视培养中医思维,在国内外扩宽交流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70分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中医学其他班级学习。
第十八条 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贵州中医药大学与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合作举办药物制剂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
颁发 证书 :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 毕业 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中医药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入学条件的者,第四年可申请进入利兹贝克特 大学学习 ,符合利兹贝克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利兹贝克特 大学生 物医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报考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50%,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
六、体检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 就业 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建议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七、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内评优评奖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 体育 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八、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 学费 、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九、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甲秀校区地址:贵阳市市东路50号(邮编:550005);花溪校区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邮编:550025)
电话:0851—88308474
传真:0851—88308474
招生信息网:
E-mail:gzy_zs@sina.com
以上就是言晓网为大家带来的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贵州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21年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结合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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