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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新招生公办本科院校 北华大学招生章程

2024-05-21 12:29:07 | 言晓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2010201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23年新招生公办本科院校 北华大学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23年新招生公办本科院校 北华大学招生章程

23年本科招生人数

2023年大学招生人数483万。


高校本科生招生计划相对稳定,全国各省市地区的高职院校这两年已经在扩大招生中旦规模,吸纳很大春老一些没有达到本科线的高中毕业考试学员。发布的最新数据表达,高考生占百分之五十二点九,由此可以核算出,全国高校招生913万人,本科生招生430人。


2023年全国高中毕业考试总人员数量大概1078万人,本科录取率在百分之40左右,一本录取率为6%,那就说明17个孩子中有1人可以上一本,211录取率为百分之二点四,42个孩子中有1人可以上211,985录取率百分之零点七九,103个孩子中有1个孩子可上985。


2023年全国高校招生913万人,这当中本科生招生430万人。高职占据了半壁江山。


大学起源:


近现代大学起源于12、13世纪的欧洲中世纪大学,古代埃及、古代印度、中国等都是高等教育的发源地,古希腊、罗马、拜占廷及阿拉伯国家都建立了较完善和发达的高等教育体制。 虽然许多教育史家把上述地方的高等学府也称之为大学,但严格地说,它们不是真正意义的大学。


1088年,意大利建立了第一所正规大学——博罗尼亚大学,它是欧洲最著名的罗马法研究中心(也被称为“母大学”,是一所学生大学)。随后,欧洲各地相继出现了大学。


巴黎大学是由巴黎圣母院的附属学校演变而来,1200年法国国王承认巴黎大学的学者具有合法的牧师资格,有司法卖森扰豁免权(巴黎大学是第二所大学,是一所先生大学)。

23年新招生公办本科院校 北华大学招生章程

理科380分左右的公办本科大学

理科380分左右的公办本科大学如下:

辽宁师范大学上海健康医学院嘉应学院三明学院新疆科技学院茅台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湖南文理学院关蓉学院、上海杉达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西安思源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齐鲁理工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湖南应用技术学院长春建筑学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闽南师范大学闽江学院武汉商学院山东农业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

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计划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就是该校的录取线。2023年6月23日,202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开始公布。

录取线的全称是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指省级招生部门根据当地全体考生当年高考成绩水平和国家下达的招生生源计划,相应确定的一个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总分)标准。只有高考总分达到或超过这一分数线的考生档案,才有资格被招生高校调阅并选择录取。

院校调档:

院校调档线是各高校录取考生时对某地报考该校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方面的最低要求。院校调档线是在该批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考生报考本校的志愿情况、分数情况及本校在该地招生计划数来确定,每年都会变化。

一般来说,同一批录取院校之间的调档线是有较大差别的。而且同一个学校在不同省(市、区)招生,每年也有差别,比如有的院校在某个省(市、区)的分数线可能很高,而在另一个省(市、区)则可能较低。这种现象是由当地考生第一志愿报考该校人数的多少导致的。

23年新招生公办本科院校 北华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北华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北华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华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2年招生 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华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丰满校区地址: 吉林 省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永安村华山路3999号;

高新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道师苑社区吉林大街15号;

龙潭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山前街道新山社区新山街1号;

师范 分院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道日升社区吉林大街22号;

昌邑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文庙街道延庆社区永平小区4号楼4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 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汉 语言 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历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历史学(历史文化产业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家具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体育 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冰雪运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医学影像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预防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播音与主持 艺术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专科专业: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10元;

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

音乐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490元;

美术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元;

冰雪设施运维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书 画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第三章  学历 证书 颁发

第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 毕业 要求,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本科 毕业生 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 就业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级资助项目

我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1.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多种校内学生奖助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依照《北华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影响到学生个人学习和生活的,可申请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3.学费减免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及烈士子女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相应标准和规定的程序、环节进行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学校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资助。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说明

第十条  我校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向社会发布的结果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英语专业(含师范)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部分外方院校主干课只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3.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护理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含免费医学定向)、医学影像学专业、小学英语教育专业(专科)。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北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4.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在德、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按考生所报专业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区、市)已经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区、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区、市)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以下办法执行,即文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不分文理科的比较顺序为: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分。如以上录取规则仍无法确定录取结果,则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者。

6.专业调剂。对同批次投档、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7.退档。对同批次投档、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8.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9.录取 新生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10.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1.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1)若各省录取规则与学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2)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照“ 高考 文化成绩(含照顾分)×0.6+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总成绩仍然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三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分)×0.5+音乐学专业省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总成绩仍然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三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分)×0.4+舞蹈学专业省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总成绩仍然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三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三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体育教育(师范)、冰雪运动、冰雪运动与管理(专科)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7.5+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三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运动训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育专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三条第5款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以上录取规则中,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政策加分。

1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两个专业按“机械类”招生。报考和录取时不分专业,第一学年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培养, 大一 结束后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学生意愿、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确定所学专业。

1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引进英方大学的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4.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与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引进芬方大学的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5.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与美国康奈尔学院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引进美方大学的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6.提前批公费师范生专业、免费医学生专业、订单农科生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报考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订单农科生的考生,如获得拟录取机会后,无正当理由,因未能按时签订相关协议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批次投档的,产生的无法被其他学校录取等后果自负。免费医学生、订单农科生只招收农村考生,如考生类别为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直接做退档处理。

17.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部分省份为联考),须参加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部分省份为联考)并获得合格资格。

18.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区、市)2022年高考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合格。

19.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区、市)2022年高考报名,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所在省(区、市)审核合格。2022年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可在北华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范围内(运动训练专业除外)选择专业,具体规定为:

(1)选择我校 理工 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高考且考生类别为理科生(或高考选考科目包含物理)。

(2)选择我校文史类或文理兼招专业的考生,不受考生类别限制。

20.对内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21.小学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书画艺术、体育教育、早期教育等专科专业由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冰雪设施运维与管理、冰雪运动与管理等专科专业由北华大学冰雪学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北华大学北校区。

22.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言晓网

23.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区、市)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2013

联系电话:0432-64608596、66468155(传真)

联系部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电子邮箱:BHDXZSK@163.com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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