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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考报名人数是多少?

2024-05-16 19:02:07 | 言晓网

今天言晓网小编整理了内蒙古高考报名人数是多少?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内蒙古高考报名人数是多少?

2021年内蒙古高考报名人数是多少?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总人数为184715人。
1501所本专科院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共录取考生175739人,整体录取率为95.14%。其中,本科层次文理科录取82851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11837人;专科层次文理科录取50085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1777人;高职对口招生录取29189人。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地处中国北部,地理上位于北纬37°24′-53°23′,东经97°12′-126°04′之间,东北部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交界,南部与山西、陕西、宁夏相邻,西南部与甘肃毗连,北部与俄罗斯、蒙古接壤,横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
高考时应准备的东西 :
1、身份证和准考证
身份证和准考证是你参加高考的必须要带的物品,是我们进入考场的通行证,是高考前需要准备的最重要的东西。

2、矿泉水或者功能饮料
考试刚好在6月份天气很热,即时补水确保自己的最佳状态。需要注意的是携带矿泉水需要把标签撕下来。
3、纸巾、湿巾
6月炎热的天气,再加上考生有些紧张会太容易出汗,所以准备湿巾不仅可以擦汗还可以减温,使自己的状态不会受到天气因素的干扰。
高考注意事项
不能携带草稿纸、考试用品,考场会发的,不够可以举手示意向监考老师要。
不能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如果带了,考试前可交给监考老师保管。
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监考员的指导下正确粘贴个人信息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须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不再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2、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3、试题答案要全部答在答题卡上,在试题册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4、考生要按答题卡上注意事项所列要求作答。要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不得在答题卡上规定答题区域外作答,也不得在答题卡上任何地方做任何标记。
5、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
6、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题卡、试题册、草稿纸整理好,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检查无误并允许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考试材料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题册、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
8、考生不得将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内蒙古高考报名人数是多少?

2022年内蒙古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是一所坐落于内蒙古包头市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拥有本科,研究生和专科三个办学层次,开设了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是一所教学体系完备的院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

校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 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考虑各种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及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

语种要求: 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请考生慎重选择。

外语口试要求及高考单科成绩要求:

男女比例: 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我校各专业在录取时对色觉异常考生不做限制。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及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生源省份相关规定。

3、学校全部专业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类专业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22年美术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1]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 文化课投档成绩 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美术专业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山西省、安徽省、四川省: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 文化课投档成绩 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 文化课成绩投档 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美术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按照相应省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文化、专业双上线考生,须同时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按专业(类)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录取到投档专业;

按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在专业组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美术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22年音乐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1]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钢琴方向只招收统考钢琴的考生;器乐方向只招收统考手风琴、萨克斯管、笛子(民乐)、小提琴、二胡、扬琴、琵琶、笙(芦笙、排笙)、阮的考生。

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 文化课投 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音乐专业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山西省、安徽省:只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唱法不限;山西省只招声乐统考的考生;安徽省只招统考主项声乐的考生。

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 文化课投档成绩 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音乐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 河北省: 只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唱法不限;只招声乐统考考生。

按照河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文化、专业双上线考生,须同时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对已投档考生,按照 投档排序成绩 ,录取到投档专业。

(3)体育类专业

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体育类本科 专业统考合格成绩, 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对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体育专业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化课投档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4)普通类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高考改革2022年招生省份,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及对应省份高考招生、录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同时满足相应省份已发布的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按专业(类)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录取到投档专业;

按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对已投档考生,在专业组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如提供同分排位,同分排位靠前考生优先;如不提供同分排位或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出现投档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5)专业志愿调剂

当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投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及生源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学费标准: 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472-5951605 5953346 5953347 言晓网

传    真:0472-5953348

监督电话:0472-5951589 5954367 5951531

邮政编码:014010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2021@

网    址:(学校主页)

(本专科招生信息网)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高考报名人数是多少?

内蒙古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670(国标)
五、学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8号(西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东校区)。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历史: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归绥学堂,其中职业教育也历经50多年,是呼和浩特及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摇篮。2002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是呼和浩特市政府所属一所高等院校。教育部长陈宝生2017年3月25日亲临学校视察时对学校的办学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并欣然题词:喜迎百十华诞,再展呼职宏图。
办学条件: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780亩,建筑总面积达60余万平米,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职业氛围突出,设有各类实训基地198个,设备总值达1.34亿元。学校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开展20余个通用工种的初、中、高级别职业技能鉴定。
专业门类: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招生专业涵盖文化教育、财经、制造、旅游管理、食品、生化药品、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艺术设计传媒、土建、环保、农业、法律等十三个大类64个专业(其中6个专业与白俄罗斯外合作办学),是自治区办学规模的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
合作本科:2017年与区内5所本科学院校合作本科专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投诉电话:0471-6585715。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按照内蒙古教育厅核准的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2017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官网 www.hhvc.net.cn 了解。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须有统考合格成绩)为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在普通文、理科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艺术类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体育类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校招收的所有铁道类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铁道供电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机车铁道车辆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二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学院在接到内蒙古自治区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相关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内蒙古、呼市两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为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且备案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蒙语授课高中生,学制为四年,第一年学费是4000元,后三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交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17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471-6586217、6586259、6586236、6586286
传真:0471-6586217、6586236
地址:西校区(呼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8号)办公楼四楼
邮编:010051
学院官网: www.hhvc.net.cn .
学院招生信息网:
录取结果查询请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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