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8 20:45:33 | 言晓网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我整理了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内容,来看看吧!
一、专业简介
学校艺术类学科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优良,拥有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设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学校按照“设计学类”专业大类招收本科学生(淮安校区仅面向江苏省内招生)。
“设计学类”专业大类涵盖环境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6个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方向。学生按“设计学类”填报志愿,入学后先执行大类培养方案,一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学业成绩及专业特长,再进行具体专业分流。淮安校区采用“2+2”培养模式:一、二年级学生在淮安校区学习,三、四年级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
1.环境设计
本专业主要从事环境与建筑艺术的总体规划设计,环境空间的规划与设计,把握环境与城市、建筑等相关因素的紧密联系,注重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有机结合,培养拥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设计能力的当代环境艺术设计人才。
2.环境设计 (室内设计)
本专业在设计产业体系中,向上对接建筑设计,向下涵盖家具、照明及软装饰等设计领域。旨在通过对学生展开系统的设计理论教学和持续且深入的设计技能训练,培养能够基于各类具体使用需求而综合解决室内空间、功能、材料、工艺、照明及软装饰问题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3.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立足于为文化创意产业、品牌企业、广告产业及拓展设计服务领域等输送具有策划、创意、设计和执行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学生熟练运用视觉传达设计语言和方法,具备视觉创意与表达、视觉文化与推广、品牌创意与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形象设计等专业知识与应用能力。
4.公共艺术
本专业对各种公共艺术理论、实践知识进行研究和学习,涵盖公共艺术本体形态、艺术形式、创作形式、方法技巧及审美意识等综合内容。培养具有扎实审美鉴赏、艺术造型、创意创作、环境设计等综合素质能力的优秀人才。
5.数字媒体艺术
本专业立足于数字媒体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为广播电视、影视传媒、动漫游戏、网络媒体、数字化艺术拓展设计服务等领域输送具有数字媒体艺术策划、创意、设计和制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注:分流至以上5个专业的学生在艺术设计学院培养。
6.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具备坚实的设计基础知识、先进的设计理念、敏锐的艺术感悟力、熟练的设计表现能力、严谨的逻辑分析力,具有产品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机构从事工业产品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产品交互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设计人才。
注:分流至该专业的学生在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培养。
二、招生计划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4年,南京校区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淮安校区仅面向江苏省内招生,详情以生源省(区、市)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设置并招生的本科专业有70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8个。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6200余人。学校设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南京校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枚皋东路1号。
2022年南京林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林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南京林业大学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全国百强高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 江苏 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南京校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枚皋东路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林业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生根据录取情况分别在南京校区、淮安校区就读。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学士学位证 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取得外方合作学校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选拔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自身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状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确定分校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学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 学习 ,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022年学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2022年学校继续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简称UBC)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五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2”,前三个学年在南京校区学习,第四学年起符合入学要求者赴UBC学习两年。以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填报 高考志愿 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公共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结合自身的学习兴趣参加大类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坚持以 高考 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调档比例:学生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理工 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艺术 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2.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学校当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九条 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二十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心健康情况复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以及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
第二十五条 南京林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任何以“南京林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农林 类专业2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26400元/学年; 一流学科 、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部分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按专业大类收取学费,专业分流后按照所选择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500-1500元/学年(视学生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第二十七条 奖助学金政策:学校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5000余万元,学生获奖、助面达50%。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助学金等。学校阳光资助热线:025-85427288。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928-1115、025-85427320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本科招生网:
微信公众号: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NFUZSB)
微信小程序: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
监督电话:025-85428753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林是南京林业大学。 言晓网
南京林业大学坐落于紫金山麓、玄武湖畔,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南京林业大学,简称“南林、南林大”,位于江苏南京,是一所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林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农林类院校,设有研究生院,是74所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拥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0658.15亩;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83亿元;设有21个学院(部),开设有本科专业69个;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
一、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学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
以上就是言晓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言晓网。2023-08-24 0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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